开封市国土资源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
汴国土告字〔2008〕04号
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,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2008-GY-02号;2008-4号、2008-5号、2008-6号、2008-7号、2008-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出让宗地情况表一(工业用地)
|
宗地
编号
(简称) |
宗地
位置 |
净用地
面积
(m2) |
土地
用途 |
容
积
率 |
建筑
密度
(%) |
建筑限高
(m) |
绿地
率(%) |
建筑系数(%) |
投资 强度(元/m2) |
总投资(万元) |
出让
年限 |
竞买
保证金
(万元) |
起始价
(元/m2) |
|
2008-
GY-02 |
东至四号路道路红线,南至北兴路道路红线,西至东三路道路红线,北至新曹路道路红线。 |
69106.6 |
工业 |
≥0.7 |
≥30 |
|
≤20 |
≥30 |
1815 |
12800 |
工业50年 |
180 |
2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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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具体情况以《出让文件》为准。 |
出让宗地情况表二(经营性用地)
|
宗地
编号
(简称) |
宗地
位置 |
净用地
面积
(m2) |
土地
用途 |
容
积
率 |
建筑
密度
(%) |
建筑
限高
(m) |
绿地
率(%) |
出让
年限 |
竞买
保证金
(万元) |
起始价
(元/m2) |
|
2008-4 (集英街西侧2#) |
东至用地边界,南至大梁路道路红线,西至环堤路道路中心线,北至用地边界。 |
55575.7 |
商业住宅 |
≥2.0≤4.0 |
≤35 |
住宅建筑≥18,临大梁路
主体建筑不
低于30层 |
≥30 |
商业40年住宅70年 |
1100 |
2025 |
|
2008-5(集英街西侧3#) |
东至集英街道路红线、用地边界,南至用地边界,西至环堤路道路中心线,北至用地边界。 |
96331.1 |
商业住宅 |
≥2.0≤2.7 |
≤30 |
住宅建筑≥18 |
≥30 |
商业40年住宅70年 |
1700 |
1800 |
|
2008-6 (集英街西侧4#) |
东至集英街道路红线、用地边界,南至用地边界,西至环堤路道路中心线,北至用地边界。 |
80422.4 |
商业
住宅 |
≥2.0≤2.7 |
≤30 |
住宅建筑≥18 |
≥30 |
商业40年住宅70年 |
1400 |
1800 |
|
2008-7(第二招待所) |
东至原地块东侧围墙和地块东侧用地边界,南至小袁坑沿街道路中心线和地块南侧用地边界,西至地块西侧用地边界,北至裴场公胡同道路中心线及地块北侧用地边界。 |
4455.4其中1#招待所3625.8 2#居民区 829.6 |
商业
服务 |
≤3 |
≤50 |
≤15 |
≥25 |
商业40年住宅70年 |
100 |
2752 225 |
|
2008-8(五福路) |
东至规划用地边界,南至五福路道路红线、规划用地边界,西至五一路道路红线、规划用地边界,北至规划用地边界、铁路一小学、陇海新村边界。 |
27809.9 |
商业
住宅 |
≥1.0≤1.6 |
≤35 |
≤22 |
≥25 |
商业40年住宅70年 |
60 |
225 |
|
注:以上宗地净用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。2008-7号宗地中的2#地块、2008-8号宗地起始价指的是土地出让金的纯收益部分。 |
一、竞买人资格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均可独立申请或者联合申请。
二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取拍卖方式进行。拍卖申请截止时间每宗地申请人不足三人时,转为挂牌方式,并告知该宗地所有申请人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三、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21日(其中节假日除外),到开封市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。
四、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31日起(其中节假日除外),到开封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分别为:
拍卖申请截止时间:2008年4月21日17时。
挂牌申请截止时间:2008年4月30日17时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申请截止日次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五、公开出让的时间
挂牌时间为2008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08年5月2日17时。
拍卖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9时30分。
六、本次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,将在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,届时以变更公告和书面通知为准。
七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开封市国土资源局(开封市包公湖南路11号院)四楼招拍挂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(0378)39910715915656
联系人:朱敬举崔以杰
开户单位:开封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
开户行:开封市商业银行东京支行
账号: 011020109000060435